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临时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共9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本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三)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临时会议。
(四)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参加现场表决董事4名,参加通讯表决董事5名(董事姜金双先生、安如磐先生、鞠桂春先生、张海霞女士、杨柳女士因在外地办理公务,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伟顺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友好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临2024-036号)。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现增补李宏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增补后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吕伟顺先生(主任委员)、李宏胜先生、安如磐先生、鞠桂春先生、张海霞女士;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张海霞女士(主任委员)、李宏胜先生、安如磐先生;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鞠桂春先生(主任委员)、吕伟顺先生、杨柳女士;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安如磐先生(主任委员)、张海霞女士、杨柳女士。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友好集团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37号)。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中第一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