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2024年7月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已批准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在上述期限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详情可见公司已对外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3)。
一、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签订了《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销售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全称: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91天结构性存款;
2、产品代码:NQD00829;
3、起息日:2024年9月23日;
4、到期日:2024年12月23日;
5、存期:91天;
6、最低利率:1.55%;
7、最高利率:2.20%;
8、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整;
9、关联关系: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累计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5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对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额度。
三、风险控制分析及措施
1、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结构性存款,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门已建立理财产品台账,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公司财务部门若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效率,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不会影响现有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