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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9-25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999号未来科技大厦C3栋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1918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65
普通股股东人数16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54,705,33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54,705,33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71.980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71.980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冯裕才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0人,董事张凤楠先生,因工作原因与会议冲突请假未出席,已提前向公司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并获得批准;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周淳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指派杨楠律师、朱泽鑫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54,697,06399.98487,2720.01321,0000.0020

2、 议案名称:《关于拟为公司及公司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2,580,05099.96848,2960.02551,9890.0061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1《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15,102,03599.94537,2720.04811,0000.0066
2《关于拟为公司及公司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15,100,02299.93198,2960.05491,9890.0132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冯裕才、武汉梦裕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曙天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得特贝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数聚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惠梦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数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梦达惠佳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数聚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淳对议案2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楠、朱泽鑫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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