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42证券代码:400167 证券简称:未来3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3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99号上海浦东假日酒店三楼元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彭泽蔚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13,551,1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8%。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0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7,834,9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2人,董事孙文龙先生、许高远先生、何爱华先生因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叶桐同律师、孙琪琦律师列席并见证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维护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作出修订。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05,945,75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89%;反对股数64,549,19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9%;弃权股数891,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同步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06,515,85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10%;反对股数52,018,4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7%;弃权股数12,851,76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同步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06,623,45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14%;反对股数51,910,8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3%;弃权股数12,851,76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通过《废止<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障公司高效、合规运营,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公司拟废除《独立董事议事规则》。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06,512,95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10%;反对股数53,272,6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3%;弃权股数11,600,46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审议通过《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障公司高效、合规运营,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公司拟废除《监事会议事规则》。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06,512,95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10%;反对股数53,272,6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3%;弃权股数11,600,46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六)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公司修订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07,313,85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9%;反对股数51,751,7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7%;弃权股数12,320,46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七)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公司修订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07,918,25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61%;反对股数50,096,0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6%;弃权股数13,371,76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八)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及《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公司修订了《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07,213,85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5%;反对股数50,700,4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8%;弃权股数13,471,76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九)审议通过《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公司修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07,933,85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62%;反对股数50,600,4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5%;弃权股数12,851,76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十)审议通过《修订<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公司修订了《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09,812,15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31%;反对股数50,582,5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4%;
公告编号:2024-042弃权股数10,991,36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8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8)。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12,262,65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21%;反对股数47,211,8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0%;弃权股数11,911,56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十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到期届满,公司董事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同意提名王智飞先生、陈玺仁先生、郭伟亮先生、宋潇涛先生、杨前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2.01 | 选举王智飞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202,569,940 | 74.64% | 是 |
12.02 | 选举陈玺仁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201,909,840 | 74.40% | 是 |
12.03 | 选举郭伟亮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202,012,140 | 74.44% | 是 |
12.04 | 选举宋潇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159,796,423 | 58.88% | 否 |
12.04 | 选举杨前林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43,194,419 | 15.92% | 否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叶桐同、孙琪琦
(三)结论性意见
经办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 职位 | 职位变动 | 生效日期 | 会议名称 | 生效情况 |
王智飞 | 董事 | 任职 | 2024年9月23日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陈玺仁 | 董事 | 任职 | 2024年9月23日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郭伟亮 | 董事 | 任职 | 2024年9月23日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彭泽蔚 | 董事 | 离职 | 2024年9月23日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许高远 | 董事 | 离职 | 2024年9月 | 2024年第二次临 | 审议通过 |
23日 | 时股东大会 | ||||
孙文龙 | 独立董事 | 离职 | 2024年9月23日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何爱华 | 独立董事 | 离职 | 2024年9月23日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曲燕娜 | 监事 | 离职 | 2024年9月23日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苏妮 | 监事 | 离职 | 2024年9月23日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朱瑞敏 | 监事 | 离职 | 2024年9月23日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