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69号),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8.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668.04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609.0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058.99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5月5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8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的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与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续状态 |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 575902300610820 | 本次注销 |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 | 385782634233 | 正常使用 |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支行 | 201000331587207 | 正常使用 |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已于近日将银行账号为575902300610820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管账户进行注销,上述账户余额为零,注销后公司与该行及保荐代表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