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德固特: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24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机构”)作为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固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人民币8.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0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456.0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68.99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2月2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1JNAA4000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净额①累计投入金额②累计投入比例③=②/①
节能装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28,627.5011,090.376,917.4562.37%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9,123.203,534.363,534.36100.00%
补充营运资金7,600.002,944.262,944.26100.00%
合 计45,350.7017,568.9913,396.07-

三、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情况

结合目前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和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拟调整“节能装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费用名称调整前调整后增减情况
投资额占总投资比例投资额占总投资比例
1设备购置费21,247.0074.22%19,762.0069.03%-1,485.00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41.100.84%1,226.104.28%985.00
3基本预备费1,289.304.50%1,789.306.25%500.00
4铺底流动资金5,850.1020.44%5,850.1020.44%-
合 计28,627.50100.00%28,627.50100.00%-

四、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

公司“节能装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规划形成时间较早,其可行性方案系根据当时的生产技术及预计的未来发展需要做出的。近年来,随着项目建设的正式推进实施,公司根据实际建设需要,出于审慎考虑,对项目所需采购设备及资金需求进行了再梳理及统筹优化,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高效化及规范化。

鉴于国内外市场环境及设备技术发生的变化,原先计划采购的部分生产机器和装备已不适合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原计划采购的部分设备价格出现下滑;同时,因上述设备采购需求发生调整,导致配套基础工程内容出现变化,叠加大宗商品价格变动等因素,工程建设及预备类费用预估上浮。因此,公司决定缩减“节能装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中设备购置费的额度,同时调增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基本预备费的额度。

综上,为提高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上述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

行调整。

五、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调整“节能装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将有利于公司整体的业务布局,提高募投项目效益,将对公司未来发展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9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公司运营发展需要,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经审慎研究论证,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9月23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只涉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是公司基于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王 珏 方雪亭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2024年9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