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不向下修正“恒逸转债”转股价格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会拟提议将不向下修正“恒逸转债”转股价格的期限由“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11月9日”调整为“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10月13日”。自2024年10月14日开始,若“恒逸转债”转股价格再次触发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恒逸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上述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2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2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1027号”文同意,公司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0年11月1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恒逸转债”,债券代码“127022”。
(三)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4月22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年10月15日)止。
二、关于调整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期限的具体说明
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024年5月9日,鉴于“恒逸转债”距离6年的存续届满期尚远,且近期公司股价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期发展的内在价值,综合考虑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在恒逸转债于2024年5月9日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恒逸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不行使“恒逸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次一交易日起的六个月(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11月9日)内,如再次触发“恒逸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综合考虑投资者意愿、二级市场环境、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带来的内在价值提振等多方面因素,为实现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董事会拟调整不向下修正“恒逸转债”转股价格的期限,将不向下修正“恒逸转债”转股价格的期限由“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11月9日”调整为“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10月13日”。自2024年10月14日开始,若“恒逸转债”转股价格再次触发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恒逸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事项
本次调整不向下修正“恒逸转债”转股期限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能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