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14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9月20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江滨东大道138号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万娇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子公司浙江遂昌汇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公司”)开展2024年度套期保值业务,根据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汇金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拟投入的保证金余额为不超过5,000万元,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交易品种包括铜等与公司生产实际相关的金属期货标准合约,不进行场外交易。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