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员工离职的公告
一、离职核心员工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收到核心员工何伟勤先生递交的离职申请,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办结离职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何伟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000股,占公司股份的0.0295%。何伟勤先生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二)辞职原因
何伟勤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
二、上述人员离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何伟勤先生的离职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会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指定专人与何伟勤先生完成工作交接。公司对何伟勤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目录
何伟勤《离职申请表》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