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0日。会议通知、会议文件于2024年9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共收回有效表决票12份,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决议
《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决议
《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决议《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决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办法》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