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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好: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21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24-041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9月20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18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5人,实际参加会议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孙公司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孙公司南通耀众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耀众”)业务开展需要,提高融资决策效率,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拟为南通耀众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以上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项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前述期限内签署前述担保额度内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9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为孙公司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董事会意见:本次为孙公司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下属子公司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解决下属子公司的经营资金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的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孙公司,上述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被担保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后认为,

被担保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资金充裕,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因此,董事会同意关于为孙公司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邹林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经审议同意提名邹林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自股东大会选举其为公司董事之日起选举其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刘宜云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经审议同意提名刘宜云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自股东大会选举其为公司董事之日起选举其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黎小锋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经审议同意提名黎小锋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自股东大会选举其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选举其担任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余靖康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经审议同意提名余靖康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自股东大会选举其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选举其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10月8日下午2:30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康路8号理想时代大厦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通过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9月20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董事候选人简历

邹林:男,汉族,1971年出生,高中中专学历,工作经历:2007年至今,担任浙江远力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浙江贡肽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7年2月至今,兼任浙江远力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1年12月至今,担任安徽永生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4年10月至今,担任西安力邦联盟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月至今,担任浙江君宜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8月至今,担任杭州巨仁医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9月至今,担任杭州佐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年1月至今,担任杭州金色年华医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6月至今,担任遂昌康复医院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1月至今,担任安吉第二医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9月至今,担任杭州和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安吉健拓壹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3年1月至今,担任浙江隽林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4年2月至今,担任建德隽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4年7月至今,担任杭州永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邹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建德隽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间接持有本公司4.9972%的股份;未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未被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刘宜云: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97年至2003年任深圳市中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主任;

2003年至2004年,任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03年至今任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4年至今兼任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9年至2010年任深圳市中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年至2013年任深圳昊天龙邦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常务副董事长;2010年至2013年任深圳市隆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合伙人;2013年9月至2021年3月任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华夏通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华夏通宝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华夏通宝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深圳华夏通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四川华亿智慧旅游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云智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云知咖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西世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菁联再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菁联产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世龙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河北易水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乐平市瑞格畅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

刘宜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未被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黎小锋:男,汉族,1976年出生,学士学历。2004年3月起至今担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公会注册海外律师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清远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柳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黎小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未被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余靖康:男,汉族,1994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16年9月至2019年4月担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项目经理;2019年5月至2019年12月担任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0年1月至今担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咨询部高级项目经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余靖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未被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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