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九届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相关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14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三) 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9月20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其中:监事陈瑞忠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五)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光勇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建“伊吾广汇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分级利用示范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拟投建的项目是公司构建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相互融合的生态体系予以提升整体经营能力的重要举措,依托自有煤炭高油气含量的资源禀赋及现有煤炭煤化工产业集群优势,可最大化延伸产品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经济价值,经济预测指标较好,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实际需求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建“伊吾广汇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分级利用示范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5)。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四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