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授权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2023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为深化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授权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公司拟对《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予以修订并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修订后的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章程》最终修订内容以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准登记备案为准。
特此公告。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