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19日以现场通知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9月19日在公司监事会主席办公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公司章程事宜。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上述提议及提案内容已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发出,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收到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