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票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3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票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公司第一大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矿业”)持有的公司900万股股票被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裁定拍卖。
近日,公司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询获悉,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19日10时至2024年10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网址:sf.taobao.com/0931)公开拍卖亚太矿业持有的公司900万股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拍卖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 | 拍卖时间 | 拍卖人 | 原因 |
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9,000,000 | 16.44 | 2.78 | 否 | 2024年10月19日10时至2024年10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 司法裁定 |
合计 | — | 9,000,000 | 16.44 | 2.78 | — | — | — | — |
注:上表中“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其本次拍卖前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数为分母进行计算。
2、拍卖公告的主要内容
(1)拍卖标的:甘肃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691)900万股股票
(2)起拍价:34,470,000元,保证金:3,5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元。
起拍价说明:起拍价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议价,处置参考价为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5月16日期间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乘以总股数为起拍价,本次上网挂拍至开拍前对外公示价格是以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5月16日收盘价均价
3.83元乘以拍卖股数900万股,该价格仅为展示价格,非实际价格。(因股票变动影响较大,实际起拍价将在起拍日2024年10月19日前进行相应数据调整,该调整后的价格即为本次拍卖的实际起拍价)。本次拍卖涉及股票共计900万股股票。
(3)本次股东股票被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户名: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网址:sf.taobao.com/0931)上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将被拍卖股数为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78%,除上述将被拍卖的股票之外,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有5,677,295 股股票可能被法院强制变价、变卖、变现。
2、2023年7月1日,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太华”)与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顺”)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亚太矿业与兰州太华不可撤销地将其现时合计享有的54,760,995股股票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16.94%)委托给广州万顺行使。上述拍卖如被亚太矿业、兰州太华、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第三方成交并完成过户,将导致亚太矿业和兰州太华的持股比例降低,进而导致实际控制人陈志健先生及陈少凤女士持有的表决权比例降低,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最终拍卖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