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19日以现场结合腾讯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等相关资料已于2024年9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微信方式送达全体监事。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监事会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铭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其中监事邓铭以腾讯会议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优秀员工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监事蒋磊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股东与公司优秀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监事蒋磊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监事蒋磊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