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襄阳市襄州区钻石大道396号长源东谷1号会议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59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70,918,915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2. 7314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佐元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刘网成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70,807,635 | 99.9348 | 103,580 | 0.0606 | 7,700 | 0.0046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琳楚、沈沛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