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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运达股份 |
保荐代表人姓名:彭波 | 联系电话:0571-87823628 |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婷婷 | 联系电话:0571-87823628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不适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全部销户。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已阅读相关文件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已阅读相关文件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已阅读相关文件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0次,拟于下半年开展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9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无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无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0次,拟于下半年开展培训 |
(2)培训日期 | 拟于下半年开展培训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拟于下半年开展培训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2024年1-6月,公司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0.54%,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47.68%。 | 情况。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 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 控股股东机电集团关于股份限售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关于股份限售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其他股东关于股份限售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承诺未履行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控股股东关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1.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2.控股股东关于社保公积金补缴的承诺函 | 是 | 不适用 |
13.控股股东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房屋租赁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5.激励对象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6.控股股东关于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可获配的配售股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彭 波 陈婷婷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