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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邦安全: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19

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9月14日发出通知,于2024年9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天翔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意见: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本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发展战略以及实际审计需求,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未置换的发行费并入超募资金、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项议案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未置换的发行费并入超募资金、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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