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的时间要求,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戴海平、阳辉、余劲国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钟仁志先生召集和主持,蔡海红女士、陈巧雯女士、江丹女士、蔡健龙先生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159名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拟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59人调整为158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70.10万股调整为368.00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8.6845万股调整为90.7845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一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袁军先生、金丹君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将首次授予日确定为2024年9月13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5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68.00万股,授予价格为7.88元/股。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袁军先生、金丹君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