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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维时代: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18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1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确认收悉。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文平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董事陈文辉先生、王志伟先生、张贞智先生;独立董事江百灵先生、吴星宇先生、郭东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而进行的,符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因此,同意公司增加部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后续具体工作,包括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项。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建立完善有序的投资决策管理机制,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维护投资者和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制定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制度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为了提高应对各类舆情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制度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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