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用于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9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3年、2024年已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将2023年、2024年已回购股份合计2,917,252股变更用途为注销。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64,574,906元变更为人民币261,657,654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64,574,906股变更为261,657,654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4年8月27日和2024年9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变更2023年、2024年已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0)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公司将在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依法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目前公司总股本计算,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64,574,906元变更为人民币261,657,654元;公司股份总数由264,574,906股变更为261,657,654股(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申报时间、地点等信息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9月19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2:00 13:00-17:30)
2、申报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田林路1016号科技绿洲3期(B区)5号楼
3、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1-51086236-6778
5、电子邮箱:yiyuan@quectel.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请致电公司进行确认。
特此公告。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