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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并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2-28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并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内容并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情况简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10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0年9月10
日向社会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124,172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增 发 价 格 为 25.69 元 / 股 , 总 计 募 集 资 金 362,849,978.68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17,741,364.1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5,108,614.53元。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综合金融服务外包业务项目,项目总投资5,417万
元。项目主要内容包括:①扩大现有账单打印直邮产品的产能;②增加2G、3G彩信电
子账单等新产品;③提供呼叫服务与数据录入等配套服务。由于近年来人工成本大幅
度提升,现有的呼叫服务市场已趋于饱和,鉴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拟终止呼叫服
务与数据录入配套服务内容,将原定用于呼叫服务项目的资金451万元,用于继续扩大
账单打印直邮产品的产能,并将项目实施地点增加为济南、北京、上海、广州、重庆、
西安、福州、呼和浩特8地。
    本次变更涉及募集资金451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1.24%。
    本次变更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1、原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综合金融服务外包项目原计划总投资为5,417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东港股份有限
公司,实施地点为济南、北京、上海和广州。项目的目标客户群主要定位于公司现有
的金融机构客户,综合金融外包服务业务主要包括:①扩大现有账单打印产品的产能;
②增加2G、3G彩信电子账单等新产品;③提供呼叫服务与数据录入等配套服务。
    产品包括年邮发信件7,000万封,以及金融呼叫及数据录入服务中心1,200个席位。
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实现年销售收入5,910万元,年净利润956万元。
    截止2012年12月31日,综合金融服务外包项目共计投入资金3,249.72万元,其中呼
叫服务与数据录入等配套服务内容,尚未投入资金。
    2、终止呼叫服务与数据录入配套服务的原因
    近年来,社会平均人工成本大幅度增加,而呼叫服务与数据录入服务,主要是为
账单打印直邮产品业务提供配套服务,稳定现有客户群体,该项服务原计划盈利能力
较低。在人工成本大幅度增加后,该项服务缺乏能够有效盈利的模式,继续提供该项
服务将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盈利能力,损害广大股东的利益。同时近年来,公司的账
单打印直邮业务发展较快,公司与主要客户群体具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终止呼叫
服务与数据录入服务,不会影响公司账单打印业务的发展。
 三、变更后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变更后项目情况
    此次变更后,综合金融服务外包项目的总投资金额不变,仍为5,417万元,但原计
划用于呼叫服务与数据录入配套服务内容的451万元,将用于购置数码打印机及附属设
施,扩大账单打印直邮产品的产能,同时,公司为开拓重点城市的数据打印业务,将
在济南、北京、上海、广州、重庆、西安、福州、呼和浩特设立8个打印服务站点,为
大型金融企业、保险公司等客户提供贴身式的账单打印服务。因此,此次变更后,综
合金融服务外包项目的实施地点增加为济南、北京、上海、广州、重庆、西安、福州、
呼和浩特8个城市。
    (二)可行性分析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国内账单打印的市场需求增长较快,由于市场竞争加剧,各金融企业、保险公司
更多关注自身核心业务的发展创新,对于非核心业务的账单打印项目则逐步进行外包。
目前,金融企业、保险公司的账单打印业务一般由本企业自行实施,或由打印设备供
应商提供,但相对于专业的打印服务供应商而言,现有的打印模式在生产效率、服务
质量、数据处理的可靠性等方面都有一定的差距。我公司作为一家专业提供打印直邮
服务的供应商,在账单打印业务方面具有较大优势。
    根据客户需求,账单打印业务需在各地市设立现场打印服务点,以实现实时传输数
据、及时打印、快速分发的一站式服务。该项业务市场发展较快,公司已承接了北京、
济南、广州、西安等多地的账单打印业务,成为了公司数据处理打印业务新的增长点。
为进一步提高账单打印的服务水平,计划在济南、北京、上海、广州、重庆、西安、福
州、呼和浩特设立 8 个账单打印服务站点。
    此次变更是在原有账单打印直邮业务的基础上扩大产能,且公司目前已有了一定的
客户基础,因此,此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
    (三)盈利能力预测
    此次变更后,不会对综合金融服务外包项目的预期效益产生不利影响,该项目的预
期年收入和年净利润保持不变。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此次变更是根据市场变化所作出的调整,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使得募投项目尽快产生
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此次募投项目变更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关于《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并增加实施地点的议
案》的内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综合金融服务外包项目的实施内容并增加实施地点,有利于
促进该项目的发展与实施,是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因此同意此次
变更。
六、保荐机构意见
    我公司保荐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认为:
    本次公司拟变更综合金融服务外包项目部分内容并增加实施地点的事项,是公司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果,符合公司自身发展的需求。实施地点的增加不影响项目
原有的可行性分析,项目的投资总额不变,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且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东港股份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并增加实施地点事
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东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
容并增加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3、《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
见》;
    4、《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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