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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2-28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或“保荐机构”)承继东方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港股份”或“公司”)
2010年度增发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东方花旗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等人员及财务部、内
部审计部等部门的现场沟通交流,取得了相关的信息资料,并同公司聘请的中瑞
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沟通;查阅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记录、
监事会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阅公司管理层出具的2012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全面、
认真的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东港股份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章程及其规范运行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修订了
《公司章程》,制订并完善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
立董事议事规则》等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框架文件,并根据法律法
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
    (二)组织结构和“三会”运作情况
    东港股份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
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比较科学的划分了每个组织单位内部的责任权
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董事会下
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指导及协调内部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监事会对董
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
行。
    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和表决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
规定执行。
    (三)独立董事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公司已建立并完善了《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方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勤勉尽职地履行职
责,起到了必要的监督作用。
    (四)内部控制环境
    公司坚持在管理中不断完善和健全制度体系,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实
施,只有建立完善高效的内部控制机制,才能使公司规避风险,提高工作效率、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采用向个人分配控制职责的方法,建立了一整套执行特定职能的授权机
制,并确保每个人都清楚地了解报告关系和责任。为对授权使用情况进行有效控
制及对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公司逐步建立了预算控制制度,能较及时地按照情
况的变化修改会计系统的控制政策。各部门通过各种措施较合理地保证业务活动
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财务部较合理地保证交易和事项能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
的会计期间,较及时地记录于适当的账户,使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要求。
    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较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核、奖惩、晋升和淘汰
等人事管理制度,并聘用足够的人员,使其能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二、东港股份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总体评价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具体规范的控制标准,
公司2012年度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对东港股份《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核查意见
    东方花旗作为东港股份的保荐机构,经上述核查后认为:
    东港股份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
求,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在所有重大方面基本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
的有效内部控制,并得到基本有效实施;东港股份《201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
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东港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     _________
                   李旭巍     刘丽
                                       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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