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批复到期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77号)(以下简称“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2023年9月15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在取得批复后一直积极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工作,由于资本市场环境和融资时机等多方面因素变化,公司未能在批复的有效期内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该批复到期自动失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批复到期失效,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