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于当日以口头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经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会议由监事高辉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高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实际获授限制性股票的64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和本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权益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4年9月13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4名激励对象授予163.3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47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