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重庆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两江新区龙盛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盛新能源”)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在筹划及实施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履行了保密义务,已就本次交易事宜制定了严格且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具体包括:
1、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对相关事宜进行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
的保密措施,参与项目商议的人员仅限于公司少数核心管理层,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及公司相关人员,在参与制订、论证本次交易方案等相关环节严格
遵守了保密义务。
3、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写交易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4、公司与各交易相关方沟通时,均告知交易相关方对内幕信息严格保密,
不得告知其他人员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不得利用交易筹划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内幕交易会对当事人以及本次交易造成严重后果。
5、在上市公司召开审议有关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之前,公司严格遵守了保密
义务。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盖章页)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