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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14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7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沙路9号侨银总部大厦六楼。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倍华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3人,代表股份277,435,6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8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75,761,6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478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6人,代表股份1,674,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6人,代表股份1,674,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6人,代表股份1,674,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6%。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7,201,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7%;反对22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8%;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40,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218%;反对22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315%;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6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277,208,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1%;反对2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6%;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46,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221%;反对2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611%;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6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277,207,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9%;反对2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6%;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46,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922%;反对2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611%;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6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277,207,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7%;反对2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0%;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45,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623%;反对2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208%;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6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277,207,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9%;反对2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6%;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46,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922%;反对2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611%;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6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277,206,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5%;反对2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0%;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45,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325%;反对2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208%;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6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277,207,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9%;反对2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6%;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46,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922%;反对2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611%;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6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277,194,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0%;反对22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5%;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32,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738%;反对22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795%;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6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277,204,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6%;反对2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6%;弃权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42,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712%;反对2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611%;弃权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7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277,159,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3%;反对26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5%;弃权1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97,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831%;反对26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687%;弃权1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8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277,206,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175%;反对2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0%;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45,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325%;反对2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208%;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6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77,206,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5%;反对2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0%;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45,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325%;反对2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208%;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6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7,206,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5%;反对2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0%;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同意1,445,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3325%;反对2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208%;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6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77,206,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5%;反对2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0%;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45,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325%;反对2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208%;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6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及鉴证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77,207,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9%;反对19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8%;弃权3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46,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922%;反对19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261%;弃权3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1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7,204,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6%;反对2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3%;弃权1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42,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712%;反对2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806%;弃权1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8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7,207,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9%;反对2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0%;弃权1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46,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922%;反对2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596%;弃权1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8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77,242,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4%;反对17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4%;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80,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650%;反对17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075%;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7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周昊臻律师和杨小颖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本次备查文件

1.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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