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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14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9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倍华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召集人已在会议上就紧急会议的原因做出相关说明,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将部分应收账款债权提供质押担保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韶关市侨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偿为上述授信事项提供担保。

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各银行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同时办理相关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倍华代表本公司签署与本次授信、担保、贷款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其他有关文件,并办理与前

述事项相关的手续及其他必要事宜。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郭倍华女士、韩丹女士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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