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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国投A: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14

证券代码:000563 证券简称:陕国投A 编号:2024-56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5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年9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上午9:15至2024年9月13日下午15:00。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公司24楼2406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卫东。

7.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47人,代表股份2,506,578,68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9.01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2,482,254,10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8.53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4人,代表股份24,324,58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4756%。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45人,代表股份278,857,26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45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人,代表股份254,532,67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97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4人,代表股份24,324,58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4756%。

3.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田向群、尚宇榕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总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其中,议案1、2、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

4、5为普通决议议案。会议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并形成决议。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505,235,65399.94641,103,2350.0440239,8000.0096通过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487,746,75399.248718,522,8150.7390309,1200.0123通过
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505,268,63399.94771,101,5350.0439208,5200.0083通过

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4关于更新《恢复计划》和《处置计划》的议案2,487,948,45399.256718,344,3150.7318285,9200.0114通过
5关于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2,505,369,33399.95181,013,9350.0405195,4200.0078通过

(二)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77,514,22999.51841,103,2350.3956239,8000.0860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60,025,32993.246718,522,8156.6424309,1200.1109
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77,547,20999.53021,101,5350.3950208,5200.0748
4关于更新《恢复计划》和《处置计划》的议案260,227,02993.319118,344,3156.5784285,9200.1025
5关于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277,647,90999.56631,013,9350.3636195,4200.0701

上述决议事项的具体内容,请查阅2024年8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2024-5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

2. 见证律师姓名:田向群、尚宇榕。

3. 结论性意见: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9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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