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4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静静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本次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