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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旭电子: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14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3日、2024年9月13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及以前年度所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而收购的公司股份,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注销2022年及以前年度所回购股份,包括2019年回购股份剩余的34,200股、2021年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15,136,028股、2022年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8,175,317股,合计23,345,545股股份。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注销2022年及以前年度所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于2024年9月14日披露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若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时间、地点等信息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及材料送达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169号B栋5楼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10月29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4、电话:021-58968418

5、邮箱:public@usiglobal.com

6、传真号码:021-58968415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邮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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