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4年9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七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七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新莱特向银团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新西兰新莱特乳业有限公司(Synlait Milk Limited)(以下简称“新莱特”)向由澳新银行(牵头行)、荷兰合作银行、汇丰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KIWI银行、工商银行及交通银行组成的银团申请融资额度
4.5亿新西兰元,期限一年,以三个月新西兰银行票据利率+银行平均上浮点数计息(以下简称“本次融资”)。本次融资主要用于满足新莱特日常生产经营需要。
新莱特及其下属公司以全部资产(除与应收账款融资相关的收款账户财产)作为抵押。本公司为本次融资提供不具有担保效力的安慰函。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和期限内,办理与本次融资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