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10日以直接送达、传真与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利虔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部董事均参与表决所有议案,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张执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4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执交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魏丽萍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黄紫冰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