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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12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7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4年9月12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黄代波先生、张朋先生、万加富先生、冯杰荣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吴丰礼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议案》

为优化子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同意公司与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弗米”)自然人股东黄

永生先生共同受让自然人股东余学林持有埃弗米11.89%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人民币422.2356万元,已全部实缴)。其中公司以使用自有资金1,956万元受让余学林持有埃弗米4.89%的股权,并放弃部分剩余7%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埃弗米股权比例从48.71%提升至53.60%,埃弗米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拓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截至2024年9月12日,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

10.88元/股)的情形,已触发“拓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款。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基于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及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暂不向下修正“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且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六个月(2024年9月13日至2025年3月12日)内,如再次触发“拓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情形,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5年3月13日

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拓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拓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不向下修正拓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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