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9月2日通过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2024年9月12日下午16:30;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3楼321会议室;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成员有吴红柳、顾元荣、王敏凌,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
(四)本次监事会由吴红柳女士主持。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议题相关部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