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在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公司在使用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43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理安排使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截至2024年9月1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1.43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1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