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9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9日通过电子邮件及微信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铁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7)。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13日
附:监事会主席简历
曾铁城先生,出生于1982年1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公司工程部经理兼ERP管理工程师,信息管理部经理,PCB信息管理中心高级经理。现任公司智能信息化总部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铁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