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新芝生物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及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9月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芳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董事周芳、朱佳军、朱云国、寿淼钧、梅乐和、罗春华、毛磊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芝冻干老厂房闲置资产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宁波新芝冻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芝冻干”)于2023年整体搬迁至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威海路388号招宝智造谷园区,新芝冻干原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镇浦路1788号老厂房目前空置。为盘活存量资产,结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芝冻干拟将原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镇浦路1788号老厂房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及设备对外转让。
根据浙江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宁波新芝冻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所涉及的镇海区蛟川街道镇浦路1788号工业房地产及机器设备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报告编号:银信评报字(2024)甬第0182号),评估价格为2,049.8403万元,本次交易价拟定为2,668万元。
本次交易定价,以评估价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遵循公允、合理以及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等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1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宁波新芝冻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所涉及的镇海区蛟川街道镇浦路1788号工业房地产及机器设备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