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华录”)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9月6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欧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工商部门相关要求,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243.3323万元。 |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1989.2422万元。 |
第九条 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九条 经理(以下称为“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总裁产生变更,则由新任公司总裁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三章 股份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6243.3323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三章 股份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设立时股份总数为5000万股,目前已发行股份总数为71989.2422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根据本次《公司章程》内容修订,拟由公司行政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欧黎先生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拟聘任满孝国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拟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