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10日以书面结合通讯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9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丹丹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借款展期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4年1月向烟台智库典当有限公司(下称“智库公司”)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到期日为2024年7月。经公司与智库公司协商,双方已就该笔借款展期事宜达成一致,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解除被冻结的公司所持有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33%股份。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