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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涛3:关于变更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10

证券代码:400241 证券简称:洪涛3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久安事务所”)为2024年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审计机构名称: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1年3月15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四道18号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西座1001-1005

首席合伙人:刘洛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4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71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5人

2023年收入总额(经审计):5,042.51万元

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314.53万元

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986.98万元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2023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家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69.81万元2023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86.50万元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12.54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久安事务所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曾志刚,男,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自1998年开始一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2022年10月至今就职于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20多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专项审计服务,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是深圳市审计局特约审计员,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

(2)签字注册会计师:吴黎聪,女,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从事审计工作,2021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22年9月至今就职于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主要审计方向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大型国企审计等,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美霞,女,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从事审

计工作。2021年12月至今就职于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多家上市公司项目提供过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变更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审计机构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审计机构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3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无法表示意见

不存在已委任前任审计机构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审计机构的情况。

(二)拟变更审计机构原因

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公司综合评估各项条件,决定不再聘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聘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挂牌公司与前后任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事项与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审计机构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

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和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久安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对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久安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同意聘任久安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将聘任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变更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改聘久安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9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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