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4-044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单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备注 | ||
议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2.披露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累积投票议案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2.01 | 宗文峰 | √ |
2.02 | 叶少华 | √ |
2.03 | 陈伟义 | √ |
2.04 | 李海涛 | √ |
2.05 | 芮纪军 | √ |
2.06 | 张晓伟 | √ |
3.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3.01 | 曾岳祥 | √ |
3.02 | 马战坤 | √ |
3.03 | 顾科 | √ |
4.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4.01 | 云经才 | √ |
4.02 | 张永刚 | √ |
上述议案均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将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复印件于2024年9月25日16:30分前传真或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传真、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1。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单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6层613室董事会办
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海燕、赵倩 联系电话:(010)88067461
传 真:(010)88067463
电子邮箱:dmb@cofc.com.cn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召开的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议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 数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选举票数(票) | ||
2.01 | 宗文峰 | √ | |||
2.02 | 叶少华 | √ | |||
2.03 | 陈伟义 | √ | |||
2.04 | 李海涛 | √ | |||
2.05 | 芮纪军 | √ | |||
2.06 | 张晓伟 | √ | |||
3.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选举票数(票) | ||
3.01 | 曾岳祥 | √ |
3.02 | 马战坤 | √ | |
3.03 | 顾科 | √ | |
4.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选举票数(票) |
4.01 | 云经才 | √ | |
4.02 | 张永刚 | √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备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网络投票具体流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798。
2.投票简称:“中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 X1 票 |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 X2 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等额选举,应选人数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等额选举,应选人数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等额选举,应选人数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4年9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