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一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巨一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持续督导情况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已与巨一科技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巨一科技业务情况,对巨一科技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024年上半年巨一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2024年上半年巨一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巨一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
序号 | 工作内容 |
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保荐机构督促巨一科技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督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行为规范。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保荐机构对巨一科技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巨一科技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荐机构督促巨一科技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保荐人对公司2024年上半年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核查,公司已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
持续督导情况
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2024年上半年,巨一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4年上半年,巨一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4年上半年,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持续督导情况 | |
(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 |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
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
的其他情形。
2024年上半年,巨一科技未发生前述情况。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本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2024年上半年,巨一科技不存在前述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经营风险
1.海外项目实施风险
随着公司国际化战略的不断推进,若海外项目受所在地的政治及经济环境、用工规定、汇率变动等因素影响而出现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海外项目的实施造成影响。
2.业务规模扩大过程中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及公司全球化经营战略的实施,公司的业务、机构、资产和人员将进一步扩张,公司的经营管理将面临新的考验。如果在发展过程中,公司内部的管理架构、管理模式和管理能力不能适应未来快速成长的需要,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全球供应链风险
在复杂的国际形势和全球供需形势综合影响下,全球机械电子、电力电子、芯片半导体等原材料产品供应日趋紧张,公司在构建全球柔性供应链、建设海外供应链体系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供应链的不确定性对公司智能装备业务和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业务的开展将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二)财务风险
1.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公司毛利率水平受公司智能装备和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业务结构、原材料价格、员工薪酬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如上述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毛利率水平产生不利影响。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市场竞争可能进一步加剧,公司可能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2.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下降的风险
公司的智能装备业务具有非标定制、合同额大、工期长等特点,客户主要以签订合同、预验收(发货前或发货后)、终验收和质保期结束几个时间节点分期付款;项目的投入大部分集中在预验收完成前,项目前期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较大。若因客户投资放缓、付款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项目前期投入资金无法按期收回,将对公司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
3.税收优惠及政府补助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如果国家有关税收优惠的法律、法规、政策等发生重大调整,或者由于公司未来不能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不满足研发费
用加计扣除、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等政策条件等,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4.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及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款项余额较大,给公司带来了一定的营运资金压力;但公司主要客户为全球汽车整车企业、动力电池企业和汽车零部件企业,总体信用状况良好,且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了充足的坏账准备;如果未来公司应收账款管理不当或者客户自身经营发生重大困难,可能导致公司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海外业务不断增加,主要以美元、欧元、日元、英镑等外币定价并结算,如果未来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行业风险
1.下游行业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智能装备和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主要客户为全球汽车整车企业、动力电池企业和汽车零部件企业。公司作为汽车智能装备和电机电控零部件的供应企业,生产经营直接受到汽车行业景气度的影响,如汽车行业市场持续下滑或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不及预期,则公司的生产经营会受到影响。
2.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智能装备和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目前阶段,主要竞争对手是国际同行业公司及其在我国的独资或者合资公司。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及主营业务市场相对稳定,公司与优质客户保持长期稳定合作。行业良好的市场前景一方面将吸引具有品牌优势、技术优势及资本优势国际知名企业直接或者以合资公司形式进入我国市场,部分掌握关键核心部件的上游企业也不断向下游延伸产业链,另一方面部分国内同行业企业在技术、经营模式上全面跟进,以期获得突破。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四)宏观环境风险
1.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
公司智能装备和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业务的需求,主要取决于下游汽车制造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其增长速度,目前公司下游行业客户集中在汽车行业,公司的经营业务与下游行业及宏观经济周期密切相关。未来,如果宏观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到下游行业的发展环境,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国际贸易环境变化的风险
为了大力拓展海外市场,公司在英国、美国、德国和日本设立了子/孙公司。公司的产品主要为智能装备和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随着国际贸易市场环境的变化,有可能影响到公司拓展海外市场的进程,对公司持续扩大国际业务带来不利影响;同时国际市场环境变化可能导致进出口商品成本增加,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2024年1-6月) | 上年同期 (2023年1-6月) | 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1,506,969,745.491,481,319,374.48
1.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478,922.30
20,499,497.75
14.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626,502.31
8,526,330.44
-45.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8,340,159.72
-559,069,656.33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增减变动幅度(%)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360,602,543.05
2,326,058,360.58
1.49
总资产7,185,328,343.46
7,161,170,561.75
0.34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幅度(%)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5
13.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0.03
0.06
-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0
0.80
0.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0.20
0.33
-0.13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7.34
8.87
减少1.53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45.7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同比下降50%,主要系
持有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及营业外收入等非经常性损益增加所致。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834.02万元,主要系本期客户回款增加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
1.持续提升的技术与研发平台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为导向开展自主研发工作,技术创新是公司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持续大规模研发投入保障了公司的技术进步和产品竞争力提升。基于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平台,经过长期的研发积累和持续的技术创新,在智能装备领域,公司建立了基于同步工程的生产线规划仿真平台,基于标准化、流程化的产品设计平台,基于模块化的电控系统设计平台,智能制造运营管理系统开发平台等设计、开发平台;建立了动力总成EOL测试技术试验室、铝车身连接技术试验室、5G+智造数字孪生创新中心、电池智能制造实验室、激光与视觉共性技术等开发与试验平台,保持了公司在高节拍、高精度、高可靠智能制造技术的持续发展。在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领域,公司建立了电机设计平台、控制器设计平台、减速器设计平台、电源设计平台、CAE分析平台、软硬件开发与测试平台等设计开发平台;公司拥有通过了CNAS认证的电驱动系统试验中心,包括软硬件仿真试验室、性能标定与测试试验室、耐久测试试验室、三综合(温、湿、振)试验室、温度冲击试验室、流体和热传导试验室,以及行业领先的EMC试验室、NVH
试验室等,支持公司更高效、更安全、更智能、更安静、更可靠、轻量化产品的开发。
2.丰富优质的客户资源优势
凭借长期为汽车行业提供优质的智能装备和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服务,公司与客户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获得了国内外知名客户的广泛认可,形成了良好的客户口碑和美誉度。公司服务的主要客户如下:
公司多次获得沃尔沃、奇瑞捷豹路虎、一汽大众、蔚来汽车、吉利汽车、江淮汽车、奇瑞汽车、宁德时代、上汽变速器等客户的优秀供应商等奖项,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丰富、优质的客户资源和良好的品牌形象为公司业务拓展和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双轮驱动的业务布局优势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基于对汽车智能化、电动化发展趋势的理解和研判,形成了目前智能装备和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两大业务齐头并进、相互促进的局面。首先,公司在汽车智能装备领域深厚的知识技术积累使得公司具备进入汽车核心部件领域的能力,对整车及零部件产品的深刻理解也助推了电机电控产品的开发;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业务促进了公司智能装备业务开展过程中对客户需求的理解,有助于智能装备业务的拓展和服务升级。其次,公司在智能装
备领域的丰富客户资源为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业务的市场开拓提供了有力支持。再次,公司智能装备的自主开发能力也对电机电控产品的制造和保供能力提供了有力支持。公司双轮驱动的业务布局使得公司掌握了汽车制造的核心工艺装备与核心部件的开发与制造,两大业务协同发展、相互促进、相互融合。
4.国际化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业务的国际化发展,现已在英国、德国、美国、日本设立子/孙公司,力求通过国际化业务的开展,学习国际先进标杆,促进自主创新,做大做强智能装备和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业务,打造中国的世界品牌。目前,公司产品和技术服务直接走进了大众汽车、特斯拉、捷豹路虎、本田、沃尔沃等国际一流企业,全球化经营布局稳步推进。随着国际项目的落地和交付,公司已建立起国际化的销售、规划、设计开发、集成与交付以及服务管理的业务团队,并形成相应的成熟业务规范与流程,提升了公司的管理和技术水平,为公司国际市场的开拓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5.人才优势
公司始终重视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一直以来坚持自主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和强化人才团队实力,形成了一支以中青年为主的高素质国际化人才团队。公司重视核心技术团队的建设和行业领军人才的引导作用,通过核心技术团队的建设和行业领军人才的培养不断强化技术人才团队综合实力。同时,公司高度重视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通过股权激励等手段激活员工队伍,打造了一支技术实力强、项目实施经验丰富、富有活力的技术研发和运营管理队伍,为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提供人才支持和保障。
6.区位优势
安徽省已将汽车产业作为“首位产业”发展,致力于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打造具有全球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智车强省”。围绕产业布局,省内已经集聚了奇瑞汽车、江淮汽车、蔚来汽车、长安汽车、比亚迪、大众安徽、汉马等7家整车企业,以及3,000余家汽车零部件企业,涵盖动力电池、电机电控、关键材料、销售维保、回收利用等汽车全产业链,集聚发展优势明显。
合肥市是长三角城市群副中心城市、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拥有丰富的科技创新和高技术人才资源。合肥市作为全国重要的汽车产业基地之一,围绕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之都,以创新聚变助推产业裂变,全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已经集聚了多家新能源整车和零部件龙头企业,头部集中效应显著。作为区域内智能装备和电机电控零部件产品的主要供应商,安徽省和合肥市汽车产业的发展为公司带来了重要发展机遇。未来,公司将依托合肥市及长三角地区在科技创新、汽车产业集群发展和交通枢纽等方面的便利,立足国内,布局全球,加速公司业务的发展进程。
2024年上半年,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2024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11,064.9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7.34%,较2023年上半年研发费用支出减少15.82%。截至2024年6月30日,
公司拥有研发人员746人,占公司总人数的26.44%。
2024年上半年,公司在研项目正常开展,进展顺利,并取得一定的研发成果。2024年上半年新增获得授权专利106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24项、实用新型专利79项、外观设计专利3项)、软件著作权登记2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18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25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7,5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843.6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706.3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1月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271号)。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0,140,088.66元(含等额置换24,035,426.59元);(2)收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623,390.27元;(3)收到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677,261.04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118,993,230.73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专户实际到账金额 |
1,498,541,250.00减:支付中介机构等相关发行费用21,478,066.04
1,477,063,183.96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625,016,521.33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43,539,885.05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0.00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120,000,000.00加:收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23,805,945.10
收到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 6,680,508.05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18,993,230.73
巨一科技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巨一科技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
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一)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 数(股) | 报告期内股 份增减变动 量(股) | 增减变动原因 |
1 林巨广 董事长、总经理 6,300,000
无2 刘蕾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60,030,000
无3 王淑旺 董事、董事会秘书 2,250,000
无4 申启乡 董事、副总经理 28,200
无5 汤东华 董事 29,500
无6 马文明 董事 14,000
无7 马振飞 监事 2,700,000
无8 张正初 职工代表监事 1,170,000
无9 常培沛 财务负责人(代行)25,000
无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情况
姓名 | 职务 |
期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王淑旺
董事、董事会秘书、核心技术人
员
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
0 80,000 80,000申启乡 董事、副总经理0 100,000 100,000汤东华 董事25,000 100,000 125,000马文明 董事0 80,000 80,000常培沛
财务负责人(代
行)
0 40,000 40,000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 凯 葛自哲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