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参与了上海市南泉北路201号市土地交易市场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公司竞得金山区朱泾镇JSS20301单元(朱泾西部工业区)28-01、29-02地块(CB_202307001,CB_202307002) 地块(地块公告号:202406401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近日,公司与上海市金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就相关事宜签署了《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出让人:上海市金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受让人: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转让标的:金山区朱泾镇JSS20301单元(朱泾西部工业区)28-01、29-02地块(CB_202307001,CB_202307002) 地块(地块公告号:202406401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3、土地面积:109,121.87平方米;
4、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5、出让年限:50 年;
6、成交价格:13,097万元。
三、本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主要用于投资建设“年产八亿套新能源汽车部件及超精密工程塑料部件生产新建项目”,是基于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相关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此次购买土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