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鉴于公司根据相关工作的安排需要,需尽快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经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已豁免通知期限,会议于当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ZHANG JINSHAN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飞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相关规定,自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9月10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15.33元/股)的85%(即13.03元/股)的情形,已触发“飞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基本情况、近期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决定本次不行使“飞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不向下修正“飞凯转债”转股价格。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的期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次一交易日起重新计算(即从2024年9月11日重新起算),若“飞凯转债”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飞凯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飞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24年9月26日(周四)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