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韩树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韩树国先生具备履行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树国先生本人持有公司股票169,240股,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
附件:韩树国先生简历
韩树国: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8月生,本科学历。曾任通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处处长,2015年8月入职公司,担任公司资金部总经理。现拟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