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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剑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11

证券简称:盛剑科技 证券代码:603324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国·上海2024年9月

目 录

会议须知: ...... 3

会议议程: ...... 5

议案1 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6

议案2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7议案3 关于修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 8

议案4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9

会议须知: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会务组,具体负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程序和服务等各项事宜。

二、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形式召开。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要求大会发言,请于会前十五分钟向大会会务组登记,出示持股的有效证明,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发言的顺序按股东提交登记表的先后顺序发言。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可举手示意,并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发言。

六、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或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画“√”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八、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会议议程: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14:30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汇发路301号盛剑大厦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张伟明见证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会议议程:

一、与会者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介绍出席大会的其他人员。

三、推选监票人、计票人与记录人。

四、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4、《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现场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发言、讨论。

六、现场股东投票表决并计票。

七、监票人、计票人统计表决情况。

八、休会,将现场投票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进行合并。

九、复会,监票人宣布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十、宣读、签署股东大会决议、记录。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闭幕。

议案1

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综合考虑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信状况、执业经验及其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的熟悉程度,为保持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公司计划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聘期为1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商定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议案2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聘请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4-064)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等文件。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议案3关于修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

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特修订《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2024年8月修订)》等文件。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议案4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本次变更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方案具体内容如下: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17日,公司总股本124,703,5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908,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424,65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股转增0.2股,截至2024年4月17日,公司总股本124,703,5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908,500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49,462,500股。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该方案已于2024年7月实施完成。综上,公司总股本由124,703,500股变更为149,462,500股,注册资本应由124,703,500元变更为149,462,500元。

二、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发生变动、公司证券简称自2024年8月7日起由“盛剑环境”变更为“盛剑科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条款修订前修订后
第三条……股票简称:盛剑环境,股票代码:603324。……股票简称:盛剑科技,股票代码:603324。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470.35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946.25万元。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2,470.3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公司股份总数为14,946.2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和《公司章程(2024年9月修订)》等文件。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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