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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沃股份:关于不向下修正金沃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09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5债券代码:123163 债券简称:金沃转债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金沃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截至2024年9月9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即22.89元/股)的情形,已触发“金沃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2、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金沃转债”的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一交易日起六个月内(即2024年9月10日至2025年3月9日),如再次触发“金沃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5年3月10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金沃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决定是否行使“金沃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金沃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7号)同意,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31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1,000.00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1月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代码为“123163”,债券简称为“金沃转债”。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4月20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10月13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金沃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27.28元/股。

2、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实施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金沃转债”转股价格由27.28元/股调整为27.0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9月25日(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3、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金沃转债”转股价格由27.08元/股调整为26.9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15日(2023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2024年9月9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即22.89元/股)的情形,已触发“金沃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于2024年9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金沃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本次不向下修正“金沃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一交易日起六个月内(即2024年9月10日至2025年3月9日),如再次触发“金沃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5年3月10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金沃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决定是否行使“金沃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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