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办理部分股份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万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集团”)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3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划转至万泽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万泽集团-红塔证券-23泽EB03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用于为23泽EB03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债券本息偿付提供补充担保(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办理的股东股份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担保及信托登记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担保物登记 | 担保及信托登记到期日 | 受托管理人 | 担保及信托登记用途 |
万泽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1,300,000 | 0.63% | 0.25% | 否 | 是 | 至办理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之日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用于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和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
合计 | / | 1,300,000 | 0.63% | 0.25% | / | / | / | / | / |
二、本次拟办理的股东股份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事项前后的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事项不会导致万泽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的数量发生变动。
本次股份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办理前,万泽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03,124,7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1%,通过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包括万泽集团-红塔证券-22泽EB0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万泽集团-红塔证券-22泽EB0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万泽集团-红塔证券-22泽EB03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万泽集团-红塔证券-22泽EB04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万泽集团-红塔证券-23泽EB0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万泽集团-红塔证券-23泽EB0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万泽集团-红塔证券-23泽EB03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02,764,8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4%。本次股份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办理完成后,万泽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01,824,7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5%,通过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04,064,8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9%。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万泽集团本次股份补充担保信托登记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万泽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相关股份风险可控。
3、万泽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拟办理的股份补充担保信托登记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公司股东办理股份补充担保信托登记事项进展的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9月9日